| 关于选拔徐汇区教育系统2008—2010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
关于选拔徐汇区教育系统2008—2010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徐汇区科技幼儿园“人才兴教”的战略方针,深入贯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进一步打造徐汇科技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快率先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徐汇区科技幼儿园决定组织实施我园2008—2010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开监督渠道,切实选拔出“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发展,局中青年骨干教师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尊重“才”,更要看重“德”,局中青年骨干教师不仅是教育教学业务的骨干,还要是践行师德规范的中坚。
二、选拔对象(参照教育局文件)
原则上凡在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作,年龄在45周岁(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及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都属于选拔对象。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以及徐汇区制定的有关执行细则,并能在社区、学校中起积极作用。
2.教育教学成绩较显著或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上有比较突出的表现。
3.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得到区内同行专家的高度认可,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4.具有中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个别优秀者可以破格申报。
三、选拔办法
1.本项工作由徐汇科技幼儿园党支部组织实施,具体负责选拔和管理工作。
2.建立我园专家资源库,根据专家资源库组成中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负责对申报人的业务情况进行鉴定;必要时专家评审组可对部分申报人进行面试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评审措施。(附专家组名单)
3.采用个人申报,党支部组织统一推荐的办法推荐候选人。组织推荐须写明推荐原因、学校党政领导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四、选拔程序
1.申报(5月8日截止)。申报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三份,反映申报人近三年教育教学水平的论著(文)或经验总结2本(篇),反映申报人近三年工作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上述论著(文)、经验总结、工作实绩的书面材料、荣誉证书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接受方审阅后交还给学校)。各学校将本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按一人一袋的办法统一装袋,资料袋外粘贴规定的标签纸(见附件2),于5月9日前汇总党支部。
2.专家组审核。工作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审阅申报人材料,并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人排序,提出初选名单并复审;
3.网上公示(5月10—12日)。徐汇区科技幼儿园2008—2010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拟推荐名单。
4、党支部审核,确定正式当选名单,上报教育局(5月15日)。
五、管理措施(以下参照教育局文件)
1.徐汇教育信息网为每个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开设工作平台。平台包括个人简介、显示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等第一线实践工作中的主要成果、近期思考或研究的问题(个人填写并不断更新);通过平台展示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践和研究能力。全区广大教师可以通过该工作平台与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沟通或交流;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定期对每个“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平台进行点评。
2.局中青年骨干教师应承诺在任期内为送评学校服务和承担支教工作。除参加学校的校本培训外,还需参加区教师进修学院提供的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另行制定。
3.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对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带教工作;带教工作要求具有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4.局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年应递交一份自己的工作思考或体会,反思一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等;每年在区域范围内至少举行1次公开研究课。
5.局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人每月享受一定的津贴;可优先参加各类学术活动、考察活动等;积极鼓励局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课题攻关研究,教育局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供经费保障。
6.领导小组每年针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组织考核。
7.领导小组将制定有关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在徐汇区科技幼儿园领导小组。
徐汇区科技幼儿园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徐汇区2008年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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